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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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介绍

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5月在浙江东方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,2002年3月正式批准建校,同年7月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,列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,面向浙江省及部分省外地区招生,是浙江省早开办的高职院校之一。学院于2012年底改制后,现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,归口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,学院的主要负责人由市委、市政府任命。

学院现设四系一部一院,即人文旅游系、工商管理系、财务贸易系、工程技术系、社科基础部和成教(培训)学院;现有教职工350多人,其中专任教师240多人,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、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70%以上,其中入选浙江省“151”人才4名,浙江省教坛新秀3名;温州市“551”人才6名。学院全日制高职学生5000多人,现开设有23个专业,其中建有省级优势、重点、特色专业4个;市级重点专业2个;有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和中央财政支持的“自动化技术示范实训基地”;有省级精品课程4门,市级精品课程6门。2013年11月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院与温州市民政局合办温州民政管理学院,并于2014年开始招生。近年来我院教师成功立项科研课题1项、省部级课题9项、厅局级课题120余项;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,获省级以上奖项102项,其中获奖项48项。

学院位于我国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。学院于2005年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、平安校园和温州市花园式单位;2011年被评为温州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推进学校,2012年被评为温州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窗口学校;2013年10月,学院被评为全国五所“2013·民办高职内涵建设院校”之一。学院于2003年5月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,于2013年5月,通过教育部评估专家组对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现场考察评估。在温州市委、市政府和市现代集团的大力支持下,一座占地1000余亩的花园式现代化新校园已经立项,320亩的一期工程已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。

学院在十几年的建设发展历程中,受到各级政府、领导的关心和支持,张德江、李岚清、陈至立等多位国家领导人曾来我院视察指导,浙江省、温州市的多位领导都曾亲临我院调研并指导工作。《人民日报》《光明日报》《中国教育报》《浙江日报》《温州日报》《温州晚报》《温州商报》《温州都市报》,温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都对我院进行过专题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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